太平廣記卷第十三 神仙十三 郭璞
本卷(回)字数:2072

郭璞景純河東人也。周識博聞,有出世之道鑒,天文地理,龜書龍圖,爻象讖緯,安墓卜宅,莫不窮微。善測人鬼之情狀。李弘范林明道論抄本「林」上有「翰」字。景純善於遙寄,綴文綴文,猶作文。謂連綴詞句以成文章。葛洪抱樸子尚博:「然則綴文固為餘事,而吾子不褒崇其源,而獨貴其流,可乎?」之士,皆同宗之。中興,王導受其成旨,成旨,既定旨令。引申指學說。隋󿀂高祖紀上:「諸將遵其成旨,壯士感其大義,輕死忘生,轉鬥千里,旗鼓奮發,如火燎毛。」以建國社稷。盡規矩制度,仰範太微星辰,俯則河洛黃圖,夫帝王之作,必有天人之助者矣。王敦王敦,字處仲,小字阿黑王導從兄,娶晉武帝襄城公主為妻。鎮南州,南州,此當指荊州欲謀大逆,乃召爲佐。時明帝司馬紹,字道畿晉元帝司馬睿長子。永昌元年即位。太寧二年,平定王敦之亂。太寧三年卒,年二十七,葬武平陵年十五。一夕集朝士,問太史:「王敦果得天下邪?」史臣曰:「王敦致天子,非能得天下。」明帝遂單騎微行,直入姑熟城正與食,久之不白驚曰:「吾今同議定大計,卿何不卽言?」曰:「向見日月星辰之精靈,五嶽四海之神祗,[00474]皆󿀁道從翌衛,下官震悸失守,失守,驚恐不能自持。󿀆蔡邕巴郡太守謝版:「府舉入奏,驚惶失守,非所敢安。」不卽得白將軍。」使聞,謂是小奚小奚,即小奚奴。李商隱李賀小傳:「恒從小奚奴,騎距驉,背一古破錦囊,遇有所得,即書投囊中。」戲馬。檢定非也,遣三十騎追,不及。曰:「吾昨夜夢在石頭城外江中,扶犁而耕,占之。」曰:「大江扶犁耕,亦自不成反,反亦無所成。」怒謂曰:「卿命盡幾何?」曰:「下官命盡今日。」。江水暴上市。抄本無「尸」字。出城南坑,見家載棺器及送終之具,已在坑側,兩松樹間上有鵲巢,逆報家書所言也。謂伍伯伍伯,役卒。多為輿衛前導或執杖行刑。韓愈寄盧仝詩:「立召賊曹呼伍伯,盡取鼠輩尸諸市。」曰:「吾年十三時,於柵塘柵塘,指有柵欄圍護之水塘。梁󿀂嚴植之傳:「嘗緣柵塘行,見患人臥塘側。」脫袍與汝,吾命應在汝手中,可用吾刀。」伍伯感昔念惠,銜涕行法。殯後三日,南州市人,見貨其平生服飾,與相識共語,非但一人。不信,開棺無尸。得兵解之道。今爲水仙伯,注山海經夏小正爾雅方言,著遊仙詩江賦卜繇客傲洞林云。晉󿀂有傳。神仙傳

 

白话译文】郭璞字景纯,河东郡人。他见识很广,博学多闻,懂得超脱凡节的道学真谛,对于天文地理、大禹时神龟背上六十五个字的“洛书”,龙马从黄河中负出的“河图”、占卜、星象、预言未来的《谶书》和《纬书》、以及给阴宅和阳宅看风水定位置,他没有不懂的。他还善于观测人鬼的情状。李弘、范翰林明道论,景纯善于遥寄,作学问的人都以他为宗师,晋代中兴时,丞相王导接受了他们的学说,作为建国家保社稷的理论基础。郭璞精通国家的制度规范,他仰知天上星辰对帝王的佑护,下知《洛书》、《河图》对社稷的保障,认为帝王的大业如成,必须有天神的佑助。丞相王导的表弟王敦当时任荆州和江州刺史。想要造反推翻晋元帝,就召郭璞辅佐他。当时晋明帝才十五岁。有一天,明帝召来了朝臣们,问太史说:“你看王敦造反能得天下吗?”太史说:“王敦只是想挟制天下,并不能得天下。”于是明帝骑上一匹马,换了衣服,一个人进了姑熟城。当时王敦正和郭璞一起吃饭,郭璞始终一言不发。王敦生气地问,“我请你来是和你商定夺天下的大计,你怎么总不说话?”郭璞说:“我刚刚看见天上的日月星辰的精灵和地上五岳四海的神仙都侍卫着一个人进了姑熟城,我十分震惊,走了神儿,才没和你说话。”王敦就非让郭璞说清楚是怎么回事。郭璞就骗王敦说:“我刚才是说有一个小奴仆在姑熟街上跑马嬉耍呢。”王敦越想越不对,觉得郭璞说的绝不是这个意思,就派了三十名骑兵去追,到底没追上。王敦又问郭璞:“我昨夜做了个梦,梦见我在石头城外的江中扶犁耕田,请你算一算是吉是凶?”郭璞说:“在江里耕田,意思是不能反,反也不会成事。”王敦大怒,又问郭璞:“你算算你什么时候死?”郭璞说:“我算过了,今天我就会死!”王敦就杀了郭璞。郭璞刚被杀,江水就暴涨进了街市。郭璞的尸体被冲到城南一个坑内,就看见他家中早就在墓地准备好了棺木和送终的用品,两棵松树上有个鹊鸟的窝,这是因为郭璞事先就写信告诉家里,说他某日某时会被杀,将葬在有鸟窝的两棵松树下,所以家人才按他信上说的把棺木运到他指定的地点。郭璞被杀前对行刑的刽子手说:“我十三岁那年,在栅塘脱下袍子送给你,那时我就知道我的命应该送在你手里,只是请你用我的刀杀我吧。”刽子手感念过去郭璞对他的恩惠,流着泪行了刑。郭璞埋葬后三天,南州街上的人看见他卖自己过去穿的衣服,并和认识的人交谈,不只一个人见到了郭璞。王敦听说后不相信,打开郭璞的棺材一看,里面根本没有尸首。这是因为郭璞借兵解成仙去了。现在郭璞作了水仙伯,注解过《山海经》、《夏小正》、《尔雅》、《方言》,他的著作有《游仙诗》、《江赋》、《卜繇》、《客傲》、《洞林云》等等。《晋书》中有他的传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