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廣記卷第十二 神仙十二 李常在
本卷(回)字数:1403

李常在者,蜀郡人也。少治道術,百姓累世奉事。計其年,已四五[00457]百歲而不老,常如五十許人。治病,困者三日,日,原作「月」,據抄本改。微者一日愈。在家有二男一女,皆已嫁娶,乃去。去時從其弟子家,各請一小兒,年皆十七八。家亦不知常在欲何去,卽遣送之。常在以青竹杖度二兒,遣歸置其家所臥之處。徑還,勿與家人語。二子承教,以杖歸家,家人了不見兒去。後乃各見死在床上,二家哀泣,殯埋之。百餘日,弟子從郫縣郫縣,縣名。古郫邑置縣,在今四川成都市西。󿀆󿀂揚雄傳上:「󿀆元鼎間避仇復溯江上,處湣山之陽曰郫。」顏師古注:「,縣名也。」常在,將此二兒俱行,二兒與弟子泣語良久,各附書到。二家發棺視之,唯青竹杖耳,乃知非死。後三十餘年,居地肺山。更娶婦。常在先婦兒乃往尋求之。未至十日,常在謂後妻曰:「吾兒欲來見尋,吾當去,可將金餅與之。」及至,求父所在,婦以金與之。兒曰:「父捨我去數十年,日夜思戀,聞父在此,故自遠來覲省,不求財也。」乃止。三十日父不還,兒乃欺其母後母。曰:「父不還,我去矣。」至外,藏於草間。常在還語婦曰:「此兒詐[00458]言如是,當還。汝語之,汝長不復須我,我在法在法,猶修道。不復與汝相見。」乃去。少頃兒果來,母語之如此。兒自知不復見其父,乃泣涕而去。後七十餘年,常在忽去。弟子見在虎壽山下居,復娶妻。有父子,世世見之如故,故號之曰「常在」。神仙傳[00459] [00460]

 

白话译文】李常在是蜀郡人氏。年轻时就研究道术,好几代人都侍奉着他。计算他的年龄,已有四五百岁了。但从不见老,总像四五十岁的人。他经常给人治病,重病三天治好,病轻的一天就痊愈了。他有两儿一女,都已经娶妻嫁人,他就离家出走了。他走时带着他弟子曾某和孔某的两个儿子,都十七八岁。曾、孔两家并不知道李常在要去什么地方,就把两个孩子给李常在送去了。李常在交给两个孩子两支青竹杖、用竹杖超度他们,让他们先各回自己的家。把青竹杖放在自己的床上,然后就悄悄回来,不要对家里人说。两个孩子按照指示拿着竹杖回了家。家里人看见孩子一直没走,后来就发现死在自己床上。两家人十分悲痛的把孩子埋葬了。一百多天后,李常在的弟子在郫县遇见了李常在带着那两个死去的孩子一同走,两个孩子和常在的弟子哭着谈了很久,并各自给家里捎了信。孔、曾两家打开棺材,见里面只有一支青竹杖,这才知道儿子没有死。李常在三十年后住进地肺山中,又娶了一房妻室。他前妻的儿就出门去找李常在。常在当儿子来到前十天就对后妻说:“我儿子要来找我,我得出去躲一躲。他来以后,你把这金饼给他吧。”儿子到了以后,问后娘父亲去了哪里,后娘就把金饼给了他。儿子说:“我父亲扔下我出走好几十年了。我日夜想念他,听说他在这里,我才千里迢迢看望他,并不是来找他要钱的。”于是就住下了。过了一个月,李常在还没回来,儿子就骗他后娘说:“我父亲不回来,我就回去了。”儿子出去后藏在草丛里,李常在回来对后妻说:“我儿子骗你,他并没有走,还会回来。他回来后你就对他说你已长大成人,不需要我抚养照料了,我一心修炼道术,不会再见他。”李常在向后妻交待完就去了。不大一会儿,儿子果然又回来了,后妻就把李常在的话转告给他。儿子知道再也见不到父亲,就哭着走了。七十多年后,李常在又离家出走。他的弟子见他在虎寿山下住,又娶了妻。当地人父子几代都看见他,总是不变老。所以称他为李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