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楚辞集解》词义诠释的研究
汪瑗对屈赋从训诂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如罗建新的《汪瑗〈楚辞集解〉研究》一文中有“字词训诂”一节,对汪瑗的字词训诂进行了探讨,主要成就在于:第一,博采众说,择善而从,并有新的阐发;第二,不囿成见,冲决旧说,“发前人之所未发,悟前人之所未悟”,提出诸多新见。黄建荣在《〈楚辞集解〉字词注释的新特点》中对汪瑗的《楚辞集解》的字词训诂的特点进行了阐释:第一,以分析多音多义字和纠正前人注音之误为出发点的正文注音;第二,依据形声字谐声偏旁相通的原则疏解字词之间的叶韵关系;第三,在声训和明了字词通假关系的基础上分析具体字词通用的道理;第四,以字形分析与字义阐释相结合来辨析字词意义。
然而,汪瑗的《楚辞集解》在训诂方面亦存在其牵强附会之处,《楚辞学通典》即指出《楚辞集解》的不足之处:第一,“有臆测之见”;第二,对《离骚》原文擅自改动,态度不严肃。《楚辞学通典》还指出《楚辞集解》之《考异》与《集解》中之《离骚》原文,有多处文字不同,甚至有对《离骚》文句更改、而《考异》则未考校者,态度很不严谨。徐在日在其博士论文中亦有“《楚辞集解》的缺点”一节专门探讨此问题,指出汪瑗将“‘路不周以左转’句妄改为‘路不周以右转’。他又认为《怀沙》‘刓方以为圜兮,常度未替’中的‘未替’有误,妄改为‘永替’”。《楚辞学通典》以及徐在日的博士论文《明代楚辞学史论》指出了汪瑗《楚辞集解》在擅自改动原文方面的缺点。
二.《楚辞集解》名物考释研究
于名物考释方面,汪瑗也提出不少有启发性的见解,如“三后之纯粹兮,固众芳之所在”中的“三后”,汪瑗认为当指“祝融、鬻熊、熊绎也”。关于这一点“后世的不少注家,如王夫之、戴震、马其昶等,都赞同‘三后’为楚先君之说,只是对具体指那三位君主,略有分歧;而汪氏之说,似更近情理”。于“羲和”一词,汪瑗认为“此所用羲和,当如望舒、飞廉等号同看,朱子以为尧主四时之官名,非是”。洪湛侯认为汪瑗“驳正了朱熹自相矛盾之处,令人信服”。洪湛侯还指出“申椒”一词之解释“洽合文义”。汪瑗的“宓妃”考辨,更是在继承前人考辨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详细考辨,其说被屈复等接受。
三.《九章》《九歌》考辨
学界对《九章》《九歌》“名说”的首肯
汪瑗《楚辞集解》中有很多独到的观点为后人所承袭,许多“名说”的首倡者是汪瑗,而后人却将其张冠李戴,如《湘君》篇是“托为湘君以思湘夫人之词”,《湘夫人》篇是“托为湘夫人以思湘君之词”。这一说法为闵齐华所采,后世个别学者也因此而误认“二湘”为配偶神之说肇自闵氏。金开诚和葛兆光先生曾撰写《汪瑗和他的〈楚辞集解〉》予以澄清,《楚辞学通典》云:“其论注颇多创见,闵齐华《文选瀹注》‘楚辞’部分基本采用汪说。汪氏说《九歌·礼魂》为‘前十篇之乱辞’,又说‘二湘’为湘水配偶神,《湘君》‘托为湘夫人以思湘君之词’,均为闵齐华、王夫之所采用。又说《哀郢》作于顷襄王二十一年秦拔郢都之时,并由此推出,屈原见废在顷襄王十三年。”徐在日在其论文《明代楚辞学史论》中的“《楚辞集解》的标新意识”一节对“《九歌》的创作时间”、“《九章》的创作时间”、“《九歌·礼魂》为‘全十篇之乱辞’”以及“湘君指湘江之神,不是舜之二妃说”略作考察,并指出了汪瑗的这些创见对后世楚辞研究者的影响,这也从侧面体现了《楚辞集解》中诸“名说”的影响力。
学界对《九章》《九歌》“名说”的批判
随着学术研究的发展,学界关于《楚辞集解》中《九章》《九歌》“名说”亦出现了批评的声音,周秉高在其论文《楚辞研究史上的一个另类——评汪瑗的〈楚辞集解〉》中针对汪瑗的《礼魂》是“每篇歌后当续以此歌”一说持否定的态度,并指出“从艺术完整性的角度看,其不可能是前十首每歌之后的‘乱辞’,那么它就是对前十首祭歌的总结”。针对《哀郢》的创作背景,周秉高先生认为:“总之,《哀郢》作于顷襄王二十一年说,纯属虚构妄言,不可信据!”并对《怀沙》《思美人》《惜往日》等诗篇重新进行考证,在其论文的《结语》中说,《楚辞集解》“其谬论流毒甚广,必须加以驳斥方可利于楚辞研究之深入”。周秉高先生的观点亦颇为合理,故此问题所牵涉的汪瑗对《九章》《九歌》的创见需要进一步考察。
文:赵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