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相一
佹詩
易水歌
越人歌四
垓下帳中歌五
風歌六
鴻鵠歌七
弔屈原賦八[00407]
服賦九
瓠之歌十
秋風辭十一
烏孫公主歌十
長門賦十
弔世賦十四
自悼賦十五
反離騷十六
絕命詞十七[00408]
思玄賦十八
悲憤詩十九
胡笳十
登樓賦
去來辭
鳴皐歌
引極
山中人
望終南[00409]
魚山迎送神
日晚
復志賦
閔己賦
別知賦
訟風伯
弔田橫
享羅池
琴操[00410]
招海賈
懲咎賦
閔生賦
夢賦
弔屈原
弔萇弘
弔樂毅
乞巧文
憎王孫[00411]
幽懷
山石
寄蔡氏女
服胡麻賦
毀璧
秋風疊
鞠歌
擬招
右楚辭後語目,以鼂氏所集續、變刊[00412]補定著,凡五十篇。鼂氏之此,固主於辭,而亦不得不兼於義。今因其舊,則其考於辭宜益精,而擇於義當益嚴矣。此余之所以兢兢而不得不致其謹。蓋屈者窮而呼天、疾痛而呼父母之詞。故今所欲取而使繼之者,必其出於幽憂窮蹙、怨慕淒涼之意,乃得其餘韻,而宏衍鉅麗之觀、歡愉快適之語,宜不得而與焉。至論其等,則必以無心而冥會者貴,其或有是,則雖遠且賤,猶將汲而進之。一有[00413]意於求似,則雖迫真如揚、柳,亦不得巳而取之耳。若其義,則首篇所著荀卿之言,指意深切,詞調鏗鏘,君人者誠能使人朝夕諷誦,不離於其側,如衛武公之抑戒,則所以入耳而著心者,豈但廣廈細旃、明師勸誦之益而已哉!此固余之所眷眷而不能忘者。若高唐、神女、李姬、洛神之屬,其詞若不可廢,而皆棄不,則以義裁之,而斷其禮法之罪人。高唐卒章雖有「思萬方、憂國害、開聖賢、輔不逮」之云,亦屠兒之禮[00414]佛、倡家之讀禮耳,幾何其不獻笑之資,而何諷一之有哉?其息夫躬、柳宗元之不棄,則鼂氏巳言之矣。至於揚雄,則未有議其罪者,而余獨以是其失節,亦蔡琰之儔耳。然琰猶知愧而自訟,若雄則反訕前哲以自文,宜不得與琰比矣。今皆取之,豈不以夫琰之母無絕道,而於雄則欲因反騷而著蘇氏、洪氏之貶詞,以明天下之戒。陶翁之詞,鼂氏以中和之發,於此不類,特以其古賦之流而取之,是。抑[00415]以其自謂晉臣、恥姓而言,則其意亦不不悲矣。序列於此,何疑焉!至於終篇,特著張夫、呂與叔之言,蓋以告夫游藝之及此者,使知學之有本而反求之,則文章有不足者矣。其餘微文碎義,各附於本篇,此不暇悉著云。[0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