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要

唐代二百八十九年紀傳體史書。全書二百二十五卷,其中帝紀十卷,志五十卷,表十五卷,列傳一百五十卷。北宋宋祁歐陽修等奉敕撰,歷時十七年,嘉祐五年成書,曾公亮進呈進唐書表稱較舊唐書「其事則增於前,其文則省於舊。……立傳紀實,或增或損」。如舊唐書帝紀三十萬字,新唐書簡為九萬字新唐書刪去舊唐書六十一人列傳,增寫三百三十一人增志三篇,表四篇。新唐書增寫兵志、選舉志、儀衛志,爲正史首創。兵志記軍事制度及變化,選舉志記官吏來源、學校科舉、銓選考核。新唐書恢復史記漢書表例,立宰相﹑方鎮﹑宗室世系及宰相世系四表,其宰相世系表尤有特色,頗便於稽查人物。

本書以百衲二十四史本校對注入專名符以區別人名、地名、年號、朝代、作者。校勘參考中華書局一九七五年版新唐書。

王鳴盛十七史商榷曰:「新書最佳者志、表,列傳次之,本紀最下」,「竊謂史之無表者,固宜補矣,有有表而尤不可以不補者……禁軍以宦官掌之,不但朝政盡為所撓,並廢立皆出其手,則左右神策中尉亦當表」。

其他版本
明欧阳徽柔刻本
十七史本
元大德九年建康路儒学刻明成化弘治嘉靖万历崇祯间南京国子监递修本
二十四史本(五省官书局本)
二十一史本南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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